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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档案条例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2009年1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利用和保守国家秘密

兰州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近年来,我校档案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档案法》、《高等院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和《甘肃省档案条例》为契机,完善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强化档案管理机制、提升档案业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校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档案工作重要性

兰州交通大学校史文物常态化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秩秩薪火传京唐,扎根西北著华章。兰州交通大学自1958年建校以来,培养了20余万名海内外毕业生。为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弘扬优良传统,使广大师生和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学校决定启动校史馆新馆的布展、校史资料与实物征集工作,现特向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社会各界校友征集学校各时期有保存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和内容 此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档案建档、保存、投递工作程序,提高学生档案管理水平,参照国家《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档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档案是学生自升入中学至大学毕业时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是学生学习阶段情况的真实记载,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第三条 学生档案工作,由校档案馆进行行政领导,并在教务处、研究生处

兰州交通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的保管和利用档案,更好的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学校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兰州交通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兰州交通大学信息化建设需要,规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和信息可用性,充分发挥电子文件的凭据参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档案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接收移交制度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为规范档案的接收、移交,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规定本校档案的移交时间和案卷要求。 第一条 接受各类档案的时间: 1.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文书类档案材料,在次年三月底开始移交,六月底前立卷归档结束。 2.教学类档案材料,除处分材料在次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外,其他各类材料在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当年寒假前一次性交清归档。 3.科研档案在项目结束或部分完成后两个月内,由科技处指定专人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为了保证档案的质量,便于保管和更好的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减少不必保存的案卷,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根据国家有关保管期限规定,对已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由档案室制定《档案材料鉴定销毁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档案馆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鉴定领导小组,对到期或过期的档案采取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材料为基础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后,对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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