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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 为了保证档案的质量,便于保管和更好的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减少不必保存的案卷,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根据国家有关保管期限规定,对已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由档案室制定《档案材料鉴定销毁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档案馆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鉴定领导小组,对到期或过期的档案采取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材料为基础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后,对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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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查(借)阅流程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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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保密规定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 第一条 档案保密范围 (一)上级机关下发的保密文件材料; (二)本校所发的保密文件材料; (三)本校党、政会议记录; (四)本校未公开的统计数字和图表; (五)干部内部考核、清查的材料; (六)涉及个人的审查处理材料; (七)国家批准的发明及重大的科研项目; (八)涉及专利或未能转让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科研成果材料; (九)科研中未发表的资料; (十)出国人员派遣计划、名册及涉外方面的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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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安全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 一、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二、档案馆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切实做好“八防”工作。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切纸机)等要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四、档案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摆放合理,通道顺畅。 五、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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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安全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 一、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二、档案馆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切实做好“八防”工作。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切纸机)等要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四、档案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摆放合理,通道顺畅。 五、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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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教职工、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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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对档案馆、校史馆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3日 |
| 各单位: 我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档案(校史)管理,热情服务师生员工。根据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征求对档案(校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见附件),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反馈至3386856518@qq.com 联系人:王羽 联系电话:4957089 档案馆、校史馆 2021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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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级新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0日 |
|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迎新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了保证新生档案接收、整理、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妥善保管新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二、对接收的新生档案,学院按班级、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学生档案袋左下角用铅笔注明班级、学号的全称。 三、新生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规范填写高校学生登记表,严禁涂改,不得用胶带纸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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