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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学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24日
各学院(部):   2022级学生档案受疫情影响未能归档,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妥善保管新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二、学院(部)对新生档案按班级、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学生档案袋左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班级、学号全称。 三、高校学生登记表必须学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规范填写,严禁涂改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学习选产贯彻《甘肃省档案条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6日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学习选产贯彻《甘肃省档案条例》的通知

关于2022级新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了保证2022级新生档案接收、整理、归档工作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妥善保管新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二、学院(部)对新生档案按班级、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学生档案袋左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班级、学号全称。 三、高校学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规范填写,严禁涂改,不得用胶带纸粘贴,并在高校学生登记表封面加盖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7号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 部长 周 济 国家档案局 局长 杨冬权 2008年8月20日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校史馆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13日
一、负责校史资料的征集、接收、鉴别、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等项工作。做好校史资料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校史资料安全完整。 二、做好校史育人、校史宣传工作,维护档案馆、校史馆网站主页。 三、负责校史馆的日常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参观预约、登记以及日常接待工作。 四、负责校史馆展板、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修缮等工作。加强馆内环境维护,确保展馆清洁、通风、美观,以保持良好的参观环境。 五、做好

兰州交通大学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9日
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学校综合档案工作。 二、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各部门做好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按时接收、检查综合档案和有关资料。 三、负责综合档案的分类、整理、制作、保管、查阅等工作,严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四、负责综合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做好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综合档案统计工作,做好综合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9日
一、贯彻执行《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负责全校学生档案工作。 二、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分类、整理、制作、保管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四、负责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五、负责学生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水及防蛀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1-4956180

兰州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9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档案的法规、法规,保管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 二、负责人事档案的接收、分类、整理、装订、保管等工作。 三、负责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工作。 四、严格执行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五、负责人事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水及防蛀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1-493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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