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2级学生档案受疫情影响未能归档,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妥善保管新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二、学院(部)对新生档案按班级、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学生档案袋左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班级、学号全称。
三、高校学生登记表必须学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规范填写,严禁涂改,不得用胶带纸粘贴,并在高校学生登记表封面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院(部)制作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清单见附件),移交清单只录入本班级已注册学籍的学生姓名及学号,除本人签字栏和备注栏手写,其余全部打印。
五、2023年3月1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新生档案和高校学生登记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学院(部)、档案馆在移交清单签字盖章。
六、请学院(部)在移交学生档案前先与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4956180。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馆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