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2024届毕业生档案工作,规范档案转递接收工作,切实保障档案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相关要求,请各学院组织2024届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毕业生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3]20号文件(附件1)和《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附件2)。
二、学院组织毕业生彩色打印一张《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附件3),用黑色碳素笔按要求认真填写(不能涂改);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由毕业生裁下后本人保管;《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和《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回执》由学院按班级、学号进行整理保管,在开展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时和其他学籍档案材料一齐归档,随档案密封后进行转递;如《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缺失或信息有误,档案将会被退档,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3]20号文件
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样表)
3.《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填写表)
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馆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