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校史馆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发布参观须知如下:
一、我馆固定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参观需提前三天或更早预约,以便安排讲解服务。
二、请入馆参观人员在开放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校园卡、身份证)入馆参观。
三、为保障校史文物安全,营造文明参观环境,请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 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2. 幼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须由成年人陪同入馆。
3. 严禁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宠物入馆。
4. 醉酒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参观。
5. 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带入馆内。
6. 严禁翻越围挡护栏、触摸展品,请自觉爱护展览、服务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请勿乱丢杂物,请您不要将饮料、食品等带入展厅。
8. 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
9. 在场馆内进行讲解、讲学、调查、摄录等活动,请提前向馆方申请,依照规定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10. 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维护参观秩序。
四、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须遵从我馆安排。
五、本参观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兰州交通大学校史馆。